書信
第四十四封
致主教約翰
貴格利致敘拉古主教約翰 [1] 。
儘管可能存在足以激怒你(神)的弟兄之靈,使其不合理地發怒的原因,以致你既不願接受主維南提烏斯的獻禮,也不允許在他家中舉行神聖的彌撒禮儀;然而,既然我們應當以這樣的方式處理我們的世俗事務,使任何爭執都不能使我們脫離聖愛(caritas,聖愛)的連結,因此,我們勸勉你(神)的聖潔,正如我們已經寫過的,你(神)應當以一切溫柔和蒙神喜悅的真誠接受上述人的獻禮,並允許彌撒的奧秘在他家中舉行;並且,正如我們所寫的,如果他碰巧希望如此,你(神)應當親自前往,並與他一同舉行彌撒,以更新你(神)們昔日的友誼。因為你(神)的職責是將祭司的慈愛施予眾子,儘管在可能發生的事件中,你(神)絕不應當,正如理性所認可的,忽略你(神)教會的管轄權。因此,考慮到這一點,你(神)的弟兄有必要在這些事情上以謹慎的節制來行事,以便既能有利地處理事務的性質所要求的一切,又不偏離父性聖愛(caritas,聖愛)的恩典。
[1] 參見前一封書信。約翰,此前為卡塔尼亞的副主教,於前一年(594年)經貴格利批准被選為敘拉古的馬克西米安努斯的繼任者(V. 17),並於近期獲頒披帶(VI. 18)。